私下与一些基层教师交流,询问他们对学校领导的看法。教师不满意者居多,少数人怨声载道,甚至说他们的校长眼中只有上级领导,不是为教职工服务,而是在为上级领导服务。
看得出,教师们反映的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目前,眼睛向上翻,一心为领导服务的校长不是一个两个,而是相当多。那么,校长到底应该为谁服务呢?
按照法律规定,校长是公仆,手中的权力是群众给予的,自然应该为全体教职工服务,为全体学生服务。但问题在于,现在权力掌握在教育行政领导手中,教职工给不了校长权力。校长的一切,从职务升迁到荣誉待遇都掌握在上级主管领导手中,这不由得校长不为上级领导服务。得罪了教职工,他们顶多骂校长几句,得罪了上级领导,校长的前程就危险了。
造成校长不为教职工和学生服务,而只为上级服务,根源并不只在校长本身,我们不能把板子都打在基层校长身上。有人认为,这是在为不称职的校长开脱,那么,到底是因为我们的校长素质不高,还是教育行政体制有瑕疵?
其实,校长就应该对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这并没有什么不妥!行政体制就是要对上级负责,否则难以保证政令畅通和行政效率。校长处于教育行政的末端,必须按照上级领导的部署安排开展工作。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如果校长不认真执行上级领导指示精神,出了问题当然要追究校长的领导责任。当然,如果上级领导擅自做出一些不切实际的行政决策,校长遵照执行出问题而被追究,这样的问责就不合情理。实际上,权力就意味着责任;出了事也由最高行政领导负责,而不是让基层校长当替罪羊。与此同时,校长又处在学校管理的顶端,是全体师生员工的“头”,也必须为全体师生服务,对教职员工负责。
导致校长不为教职工服务,一心眼睛上翻,走上层路线,问题并非单纯出在行政体制上,主要由两个原因造成:
一是教职工尤其是教代会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目前很多学校教代会是图有虚名,甚至名存实亡,对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监督毫无力度,导致部分校长为所欲为,全然不顾教职工利益。
第二,是校长的上级任命制使然。要改革完善干部考核任用机制,广泛征求全体教职员工对校长工作的意见,并以此作为校长考核和任用的主要依据,避免过去以上级意志作为决定校长升迁的唯一因素,这样校长就不会唯上了。
目前教育行政部门也在逐步引进民主管理,如每年度主管领导到基层学校考查校长,让校长在全体教职工会议上述职,请教职工民主评议校长。超过三分之一的群众不满意,校长将被谈话戒勉;过半不称职票,则可以罢免校长。这样,只对上级负责,不服务于基层群众,没有群众意识的校长就自然会被淘汰。
昆明市直选校长的经验告诉我们,将权力赋予广大教职工,就能选出令群众满意的校长。因为“民选”的校长首先想到的是“我能为教职工做什么?教职工会不会投我的票?”由教职工选出来的校长肯定是要对教师负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