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值班人员打点划定
行政值班是行政打点工作的主要环节,是全院连结内外联系信息通顺,实时措置应急、突发等主要事务,落实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的保障打点法子。为进一步强化行政人员值班职责,规范值班要求,特拟定《行政值班人员打点划定》如下:
一、行政值班:
行政值班由院本能机能部门、后勤科室及有关营业科室行政打点人员和捍卫人员组成。全权负责措置非办公时刻,本院在行政及医疗工作中所发生的急需解决的各类问题,并负责全院的平安、紧迫突发事务等主要事项的实时上报与传达和院常规行政事务工作。行政值班设每日夜间值班和节沐日值班两种形式。
二、行政值班作息时刻:
夜间值班作息时刻:19:00 -- 7:00
节沐日值班作息时刻:8:30 -- 11:30 13:00 -- 17:00
三、行政值班人员职责:
1、实时传达、措置上级的主要指示和紧迫通知,承接待处事项。
2、对涉及本院所发生的重年夜问题,如平安事情、紧迫突发事务,行政、刑事案件等,除做好紧迫措置或呵护现场外,理当即陈述院长,同时向上级机关及相关部门陈述。
3、值班人员要注重全院各方面工作的情形反映,当真做好值班记实。值班日志要写清值班时刻、值班人员、事项内容等。
4、行政值班人员必需按作息时刻准时上下岗,固守职责,不许可脱岗。
5、行政值班人员必需保证小我手机通顺,固定电话随时接听。
6、行政值班人员要爱护公物,连结室内洁净。
7、值班人员应注重严酷执行保密划定。
8、值班人员如因非凡情形不能值班,需自行放置与其他值班人员姑且替(换)班。
9、值班人员可以放置换休。
本划定自20**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