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资方根本不具备担保条件,却承诺一定能开出保函。
2.要求融资方支付一定额度的现金,作为公关费用,不开收据,也不在合同中体现。
3.与银行内部人员一般都是行长勾结,以非法的手段开出手续齐全的保函非法是指未经过银行审贷会及上级批准。
4.出资方对融资方考察后,会拿出一个简单的漏洞百出的不容修改的协议或合同与融资方融资方签约,协议上规定,《银行保函》开出并由项目方银行核保后,项目方必须一次性付清所有手续费;并要求一周最多两周内项目方银行必须放贷,如不能放贷则不负任何责任等。
tag: 创业融资,创业资金贷款,没有资金怎么创业,个人创业指导 - 创业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