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毕业生轻松求职网求职就业个人创业指导办税指南广州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汇总纳税审批(增值税)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汇总纳税审批(增值税)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汇总纳税审批(增值税)

07-22 15:02:40  浏览次数:901次  栏目:办税指南
标签:地税办税指南,http://www.qiuzhi56.com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汇总纳税审批(增值税),http://www.qiuzhi56.com

一、条件

纳税人的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镇区,提出由总机构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的申请。

二、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审定。

三、审批权限

固定业户的总、分支机构如果在同一县范围内的,其纳税地点可由各县自行确定;如果在同一市范围内的,其纳税地点可由各市自行确定;如果跨市(包括副省级城市、地级市)但在我省范围内的,若需要在总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的应报省局审定。

四、所需材料

1、《汇总申报申请审批表》;

2、分支机构或集团子公司所在地工商部门的证明复印件。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汇总纳税审批(增值税)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汇总纳税审批(增值税)》相关文章